晋中市委网信办郑重提示:理性面对疫情,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广大网民朋友:
目前,国内多地出现集中突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净化网络生态环境,保障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开展,晋中市委网信办提醒广大网民:
一是要提高信息甄别能力。
涉疫情类相关信息应以主流媒体权威发布为准,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及其他网络平台传播的信息要注意甄别,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二是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
对未经证实、地域不清及指向不明的涉疫情类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
对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随意转发;
对已发布和转发的不实不良信息,要及时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是要坚决远离网络暴力。
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违法侵害他人名誉、散布他人隐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是要严厉打击网络谣言。
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网络生态内容治理规定》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依规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是鼓励网民和自媒体广泛宣传正确疫情防控知识,转发官方发布信息,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正确对待疫情,积极做好个人自我防护,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疫情当前,我们既是命运共同体,也是责任共同体。在此呼吁广大网民,不断章取“疫”,不制造和散播谣言,以理性的态度友善发言,同心助力,共抗疫情。同时对于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有害信息、违法信息,欢迎广大网民积极进行举报,消除谣言产生温床,携手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晋中市委网信办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