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智慧校园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规范项目过程管理,促进学校信息化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协同推进、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信息中心是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学校的智慧校园建设。具体负责制定智慧校园建设的整体规划,负责统筹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与实施;负责制定与智慧校园建设相关的规章制度;负责校级数据标准的制定;负责分期实施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划;负责智慧校园基础共享平台及各类业务系统的建设及维护工作,并对各业务系统进行集成与整合,为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建设与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校园基础网络(有线、无线、广播、固话、IPTV)的建设及运维等工作;负责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技术安全和保障;负责信息化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四条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建设、实施和运行管理。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五条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是指我校用于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的各类信息化软硬件项目,包括:校园网络、电话、广播、安防监控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扩建及升级改造等;各类支撑平台、应用系统的采购、开发、集成、维护及升级等;其他与信息化相关的硬件设备采购、维护保养等。
第六条 学校所有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申报、立项、论证、经费落实、项目招标、项目实施、验收评估、使用管理与维护等流程。
第七条 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原则上按年度申报,每年年末由信息中心负责组织下一年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学校各部门所申报项目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向信息中心提交《山西传媒学院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申报书》。
第八条 信息中心根据智慧校园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项目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信息中心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九条 项目审批通过后,由信息中心统一申报下一年度资金预算。
第十条 每年初,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通知,由信息中心组织项目的实施。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及验收,严格按照《山西传媒学院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信息中心负责各类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升级,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业务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并确保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 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与信息技术安全和技术保障,具体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运维管理,对学校数据中心内服务器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保障各系统的正常运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归档工作,配合信息中心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必须经学校授权后合法使用,确保学校各类系统数据的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信息化项目工程管理,规范项目施工程序,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和工程质量,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山西传媒学院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及自行(或询价)采购管理办法》(山传院发〔2017〕138号),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信息中心自行采购的校内各类信息化软硬件新建、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项目,以及其它与信息化相关的项目(预算经费叁拾万元以内)。包括:各类软件(含定制开发)、硬件采购,校园网络、电话、广播、安防监控等基础设施的新建、维修及升级改造等。
二、项目申报
1、学校各部门根据需求提出申请施工申请,向信息中心提交校领导签批(一万以内部门领导签字)的施工报告;
2、信息中心根据施工报告,到施工现场勘察,询价确定工程预算;
3、按学校相关规定组织招标(一万元以上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
4、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后,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项目合同;
5、中心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施工。
三、项目管理
1、中心项目管理部门要明确项目的需求、建设目标、功能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认真研讨,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管理;
2、中心项目管理部门要积极与施工单位沟通,做好项目的过程管理,严格履行开工、验收、竣工等报告手续;
3、中心项目管理部门要对项目后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做好准备,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产生实际应用效果。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完成后,中心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五、资产入库
货物类资产,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入库手续。
六、资料归档
项目验收完成后,中心项目管理部门整理所有项目资料交中心办公室归档。归档资料包括:施工请示报告、项目合同、开竣工报告、验收报告、与项目相关的各类软硬件技术资料等。
七、附件
1.《山西传媒学院信息中心施工单》
2.《开工报告》
3.《项目验收申请表》
4.《山西传媒学院信息中心项目验收报告》
5.《竣工报告》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山西传媒学院信息中心施工单
编号: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需求单位
|
|
施工单位
|
|
工程造价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建设部门
|
|
项目负责人
|
|
工程内容(设备清单可另附)
|
|
建设部门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中心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验收意见
|
|
使用部门
|
信息中心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注:本表适用于金额小于1万元的项目(后附需求单位施工请示报告) 信息中心制
开 工 报 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管理部门
|
|
项目负责人
|
|
使用单位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类型
|
□硬件
□软件及系统开发
|
施工单位
|
|
合同金额
|
|
工程地点
|
|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实际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计划完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实际完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工程准备情况
(人员、设备等是否就绪)
|
|
提前或推迟完工原因
|
|
施工单位
|
本工程申请于 年 月 日正式开工,请批准。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
使用部门意见
|
信息中心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注:本表适用于信息中心自行采购的项目 信息中心制
项目验收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建设单位
|
|
施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
合同金额
|
|
工程地点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完成日期
|
年 月 日
|
|
|
|
|
项目建设目标
及内容
|
|
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设备是否全部到位,是否通过功能测试、是否试运行,是否满足用户需求)
|
|
施工单位意见 |
本项目于 年 月 日正式完工,目前系统运行正常,验收资料齐全,特申请验收。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适用于信息中心自行采购的项目 信息中心制
竣 工 报 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管理部门
|
|
项目负责人
|
|
使用单位
|
|
项目联系人
|
|
项目类型
|
□硬件
□软件及系统开发
|
施工单位
|
|
合同金额
|
|
工程地点
|
|
计划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实际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计划完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实际完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工程完成情况
(施工、资料交接、培训等)
|
|
验收情况
|
|
提前或推迟
完工原因
|
|
施工单位
|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正式竣工,特此报告。
项目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意见
|
使用部门意见
|
信息中心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注:本表适用于信息中心自行采购的项目 信息中心制
山西传媒学院信息中心项目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类型
|
□硬件
□软件及系统开发
|
验收日期
|
|
项目管理部门
|
|
项目负责人
|
|
使用单位
|
|
项目联系人
|
|
施工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
合同金额
|
|
工程地点
|
|
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完工日期
|
年 月 日
|
验收意见
及评价
(设备数量、安装部署、运行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
|
验收
结论
|
□通过验收 □不通过 □修改后通过
|
验
收
审
核
|
使用部门
|
信息中心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
|
|
|
|
|
注:本表适用于信息中心自行采购的项目,一式三份 信息中心制